相關表單:個人資料侵害事故通報與紀錄表(請至本頁附件下載 Word 或 ODT 格式)
通報時機:發現或知悉疑似個人資料遭竊取、洩漏、竄改、毀損、滅失、誤寄、誤傳或其他侵害情形時,應立即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害擴大,並通知單位主管及本校個人資料保護窗口。
通報流程:發現或知悉疑似個人資料侵害事故時,應立即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害擴大,並於 36 小時內填具「個人資料侵害事故通報與紀錄表」,通知單位主管及本校個人資料保護窗口。經確認屬個人資料侵害事故者,本校將於事故發現時起 72 小時內通報教育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