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域名稱服務(DNS)
關於DNS
.網域名稱系統全名為Domain Name System,簡稱DNS,它是網際網路的一項核心服務,作為將域名和IP位址相互對映,不用去記住主機IP位址。
.舉例:教職員Web主機其IP為210.240.232.7,完整名稱為web.mcut.edu.tw,IP位址或者完整名稱都是對應到教職員Web主機,使用者想使用該機服務,只要記得完整名稱,而不用去記憶IP位址。
.更多DNS資訊請參考 Link
校園伺服器管理辦法
第一條 目的
依本校「校園網路使用規範」,為建立本校伺服器之使用管理制度,以符合智慧財產權及個人資料保護等相關法令,圖書資訊處(以下簡稱本處)特訂定「校園伺服器管理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 適用對象
本校教學、研究及行政單位對外開放網際網路(Internet)服務之伺服器。電算中心伺服器管理標準依照資訊安全管理系統(ISMS)標準另行規範之。
第三條 實施要點
一、各單位欲架設伺服主機,須有專人負責,並進行維運。新設、變更或是取消伺服器,需填寫校園伺服器架設申請表((表號:A073040108)), 逕向本處網路媒體組申請,經審查核准後始可架設或變更使用。
二、各單位應負其單位內所提供伺服主機網路服務之督導責任。
三、伺服器管理者應注意提供服務之內容或資訊的合法性,並且遵守學術網路規範。
四、若伺服器提供討論區或留言版功能時,應禁止使用者利用伺服器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、猥褻性、攻擊性、未經合法授權之商業性資料及文章,管理者應不定期檢查是否有不當資料。
五、各種服務系統中所提供之服務,如網頁瀏覽或軟體上下載,內容有爭議者,建議於進入系統之首頁宣告知會使用者。
六、若提供為網頁服務,其管理人須訂定網站之隱私權或資訊安全保護政策,經一級主管簽核後於網站上宣告。
七、單位內提供檔案傳輸之伺服器(如FTP、Web),應注意其分享檔案之合法性。若由廠商或版權擁有者所提供之合法分享軟體,應註明提供之廠商或版權擁有者之名稱及相關授權資料。
八、網站若有蒐集個人資料,需於網站隱私權或資訊安全保護政策處說明蒐集、處理、利用與刪除等作業程序,並提供聯絡管道,讓使用者可明確行使其個資權利。退(離)職人員應依照學校與各單位之相關規定及程序,由伺服器管理人員修改其存取伺服器之權利。
九、各伺服器主機負責人必須定期檢視伺服器資訊內容,每學期至少需執行一次,並填寫「校園伺服器自主檢查表」(表號:A073040208),且將檢查表送至本處備查。若未提供查核資料者,則將停止該伺服器所申請之服務,並且取消網域名稱。
十、為落實管理,本處得不定期辦理稽核,如填寫之檢查表有執行不實,或實際營運與申請有所差異,得開立資安事件單(ISMS表單)要求申請人(單位)改善,如未改善,則將停止該伺服器所申請之服務,並且取消網域名稱。
十一、本處網路媒體組每年辦理系統弱點掃描作業,各單位系統若有安全疑慮可向網路媒體組申請檢測,並配合後續改善作業。
十二、違反本校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者(包含教育部所檢舉之疑似違反智慧財產權信件)、干擾網路正常運作之伺服器(如釣魚行為、對外攻擊、濫發垃圾信件等),本處可依情節狀況停止該伺服器之網路連線權利。
十三、各單位之伺服器因管理不當,而違反本辦法者,依本校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處理。
第四條 附則
本辦法未盡事宜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第五條 實施與修訂
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明志科技大學校園伺服器架設申請表:下載表單(odt格式)
明志科技大學校園伺服器自主檢查表:下載表單(odt格式)